记住哦,本站网址是:http://www.7139.com
梦幻网络
导航图标
您现在的位置: 梦幻网络 >> 论文中心 >> 法学论文 >> 法学理论 >> 正文

论宪法的司法化

来源:互联网 收集:梦幻网络 本站网址:www.7139.com 点击数: 【字体:减小 增大

宪法的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在司法领域获得普遍尊重,并经由法院加以适用的过程。照常理,作为法律的宪法由司法机关适用,是宪法的应有之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宪法几乎一直被排除在司法领域之外。因此,宪法的司法化对我国当前的宪政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壹 宪法司法化之根据

宪法司法化的根据主要包括:

(一)宪法的法律性是宪法司法化的前提。宪法是法律,在今天看来,应是不言而喻的。作为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其法律性是指宪法与其他法律所共有的本质属性,是宪法作为法律所必须具备的一般素质,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宪法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宪法的法律性意味着:第一,宪法和法律一样,都是强制性规范,宪法强制法律及行为合宪。第二,宪法必须由一定的机关加以适用,适用宪法的机关须享有宪法解释权,解释宪法是适用宪法的前提。第三,违宪者必须承担违宪责任,接受宪法制裁,违宪的法律无效。第四,宪法作为一切社会主体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直接适用性,即宪法既是公民或社会组织为维护或增进自己权益的辩护理由,也是法院进行裁决的直接依据。[1]宪法及宪政的价值即在于宪法的法律性。宪法的法律性表明宪法可以而且必须被司法机关适用。①只有能够被司法机关直接适用的宪法才是真正有效的宪法。正如一位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所说的那样:“我们在宪法下面。但是,被称之为宪法的是法官叫做宪法的法。”[2](185页)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是宪法法律性的本质要求和体现,宪法的司法化是宪法获得实在法性质的根本标志和途径。

(二)宪法至上是宪法司法化的逻辑基础。宪法至上,意味着:其一是一切国家机关、政党、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都居于宪法之下,这是对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或个人意志的完全否定;其二是宪法处于最高法的地位,其他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由专门的司法机关来判定国家机关、政党、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是否违宪,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并宣布违宪的法律法规、行为无效,是现代国家推行宪政的一般手段。一方面因为司法机关依专门的司法程序对违宪案件进行审查,可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司法裁决的终局性及强制性使违宪行为、违宪法律、法规得以及时的较正,“预期”的宪法权威成为可以“看得见”的宪法权威。宪法至上,最终依赖于司法机关的宪法适用才能获得制度上的保障。

(三)切实保障人权是宪法司法化的关键。保障人权是宪政首要的和终极的价值诉求。[3]仅有白纸黑字的宪法条文承认基本权利与自由是远远不够的,对宪法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只有最终由司法机关来承担,宪政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根据西方现代国家的经验,“一旦把人权付给法院这种制度设置,人权就有保障”。[4](116页)进一步而言,人权保障的国际化也对宪法司法化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我国一贯尊重和赞赏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在内的世界人权约法,先后加入了17个人权国际公约。1997年10月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于2001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生法律效力。加入这些人权国际公约,意味着中国对普遍人权概念的认同,承诺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意味着尊重该《宣言》的国家应保证逐步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其内容是:“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3款也可得出宪法司法化的结论:“本公约每一缔约国承担:(a)保证任何一个被侵犯了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尽管此种侵犯是以官方资格行事的人所为;(b)保证任何要求此种补救的人能由合格的司法、行政或立法当局或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任何其他合格当局断定其在这方面的权利,并发展司法补救的可能性。(c)保证合格当局在准予此等补救时,确能付诸实施。”可以说,宪法司法化已经为这些国际人权公约签署国的一项国家义务。

Google
【更新时间:2006-7-28 1:54:01】【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搜索
相关栏目导航
法学论文民法   经济法   国际法   司法制度   法学理论   国家法、宪法   刑法   行政法
工科论文通信学   电子学   材料工程学   土建水利学   交通物流   工业设计
理科论文物理学   统计学   其它相关
文学论文外国语   汉 语   古代文学   英语教学   历史论文   法律法学   语文教育   新闻传播学   现当代文学
医学论文药学   临床医学   医学   营养学
政治论文民主制度   社会主义   世界政治   资本主义   台湾问题   民族主义   马克思主义
哲学论文美学   逻辑学   西方哲学   中国哲学   科技哲学   思想哲学
计算机类电子商务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理论   计算机网络
经济学论文地方经济   国际经济   产业经济   新经济学   中国经济   国际贸易   发展战略   经济学理论
社会学论文农村研究   环境保护   伦理道德   城镇建设   人口与生育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   企业战略   企业文化   企业研究   商务礼仪   职业指导   培训与认证   人力资源管理
艺术学论文电影   音乐   美术   平面设计   艺术理论
应用文写作调查报告   毕业总结   自我鉴定   实习报告   简历写作   入党申请
财务管理类基本理论   融资决策   财务分析   投资决策   财务控制
财政税收类财政研究   国债研究   税收理论   税务研讨   财税法规   财政政策
文化类论文传统文化   西方文化   当代中国   社会文化   文化战略   人物研究
教育学论文国学   体育学   教育学   历史学   语言教育
会计审计类会计理论   CPA行业   管理会计   成本会计   管理体制   审计
证券金融类证券投资   金融研究   保险租凭   期货市场   债务市场   银行管理   公司研究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   公共财政   公共政策   图书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