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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司法考试两次考消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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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17、18日,司法部在哈尔滨召开的各地司法厅、局、处级会议议定:
    1.2006年仍执行每年一次考试的方案;
    2.2007年开始,改为执行每年两次考试的方案。
    针对上述小道消息,北京海天学校本着对全国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出以下说明:
    1.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还没有出台,司法部不可能把2007年工作方案决定下来.
    2.2007年是否两次考试,必须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定,不是一家可以决定的.
    3.2006年是司法部放宽学历地区报名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07年司法考试政策肯定会有比较大的变化,至于能否两次考,不过是社会的一种猜测,不能把自己的臆断来哗众取宠,误导全国考生,甚至制造紧张气氛!
    4.司法考试两次考是一种趋势,是否2007年两次考,考生可以自己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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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6-7-27 18:16:56】【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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